为统筹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鼓励建筑业企业达产增效,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日印发《关于贵阳市2021年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鼓励建筑业企业达产增效奖补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细则》共包含五个内容,对适用范围、奖励标准、奖补时间、资金安排、实施步骤等作出了具体规定。《细则》明确,奖补适用范围包括工商注册登记地在贵阳市,且取得建筑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业企业(含省外将注册地迁入我市或在筑成立的独立法人子公司),纳入重点企业库的建筑业企业。同时,企业发展基础好,财务制度健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且依法合规经营,认真履行统计工作责任和义务;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社会信用记录等。
对今年二、三、四季度完成建筑业产值的建筑业企业按以下奖励标准给予奖补:
2020年产值100亿元以上(含100亿元),每季度累计产值同比增长30%以上,每户奖补标准60万元;每季度累计产值同比增长20%以上,每户奖补标准50万元。
2020年产值20亿元(含20亿元)到100亿元,每季度累计产值同比增长30%以上,每户奖补标准30万元;每季度累计产值同比增长20%以上,每户奖补标准25万元。
2020年产值1亿以上(含1亿元)到20亿元以下,每季度累计产值同比增长60%以上,每户奖补标准10万元;每季度累计产值同比增长40%以上,每户奖补标准5万元。
2021年新增入库建筑业企业,入库当季度完成产值达到2500万元以上,每户奖补标准10万元。
《细则》规定,2021年二、三、四季度建筑业企业完成产值后,经有关部门认定,对符合条件的建筑业企业,予以资金奖补。奖补资金由市、区(市、县、开发区)两级财政按5:5承担。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保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的企业除市级承担的50%奖补资金外,另50%奖补资金由企业注册地管委会承担。双龙航空港经济区、贵安新区注册的企业由企业注册地管委会全额承担。
《细则》强调,各区(市、县)住建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对辖区内2021年建筑业企业核准完成产值达到奖励标准的企业,申报核实奖补政策的企业清单,报市住建局汇总。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保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内注册的建筑业企业,达到奖补标准的认定,由建筑业产值报送地区核实;地方匹配资金落实情况由建筑业企业注册地的管委会审定。经市住建局汇总后,对符合奖补标准的申报企业名单在市住建局官网进行公示,为期3天。公示完毕后市住建局将会同市财政部门联合下达奖补资金计划,把市级奖补资金按照比例给各区(市、县)财政部门,由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负责对辖区内符合奖补条件的建筑业企业实施奖补兑现。
此外,该《细则》是针对2021年达产增效的建筑业企业进行奖补,各区(市、县、开发区)住建部门按照市级住建部门制定出台的实施细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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