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研究,对我公司管理的商业门面实行公开招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形式
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起租底价竞租,所有竞租者现场报价,以竞价租金价格最高者确定承租方,竞价规则详见《贵州杉乡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商业门面竞租实施方案》。无人竞租按起租底价办理租赁,鉴于本次公开招租的目的,同一商业门面遇到相同等竞租价位时,优先考虑易地扶贫搬迁户及贫困户的承租人。
二、招租商铺及经营范围
(一)本期公开招租标的
1.锦屏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位于锦屏县龙塘片区0408安置小区负二层剩余整体商业,建筑面积约4000㎡。
2.锦屏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大公田安置小区商业,建筑面积3992.76㎡。
3.锦屏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位于锦屏县木商广场负一层商业,建筑面积840㎡。
4.锦屏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位于里郎商铺商业门面,建筑面积约1336.99平方米。
5.贵州杉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聚龙家园商业一层门面6间,建筑面积579.13㎡,二层商场建筑面积1161.59㎡。
(二)招租标的经营范围
限于饮食、副食、日化用品、五金等服务类产品,餐饮、儿童乐园、民族文创、生活便民超市、KTV等,报名时需报备经营行业,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
三、招租程序
由贵州杉乡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招租领导小组根据招租方案拟对参与的承租商进行公开报价,出价最高者则确定为本次招租的承租者。
四、租金标准
(一)本次竞价招租设定最低报价,不设上限。具体如下:
1.锦屏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位于锦屏县龙塘片区0408安置小区负二层剩余整体商业约5451.79㎡,租期5年,负二层商业按10元/月/㎡起进行整体租 ,租期为5年,免租期为2年。
2.锦屏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大公田安置小区库房、商场按5元/月/㎡起租,租期为5年,免租期为2年。
3.锦屏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位于锦屏县木商广场负一层商业按10元/月/㎡起进行整体租,租期为5年,免租期为2年。
4.锦屏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位于里郎安置小区商铺:按15元/月/㎡起租,租期为5年,免租期为2年。
5.贵州杉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聚龙家园一层门面按8元/㎡/月,二层商场按6元/㎡/月,租期为5年,免租期控制为2年。
(二)租赁保证金。竞价招租中标者需缴纳装修保证金,负二层为10000元。
(三)竞价招租竞得者需交纳物业管理费(按1元/平方/月收取)、水电费(每月按实际使用量结算)。
五、优惠政策
给予竞得承租商户3个月装修期间的免租金优惠;另外再给予21个月的免租金优惠(具体免租优惠分配以合同约定为准),免租期共计24个月。
六、商铺租期及续租
1.本次招租的商业,租期为5年。租赁期满,出租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门面,承租方应如期交还。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但必须在租赁期届满前二个月内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约定情形,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七、转租、转让和交换
1.在租赁期间,承租方再转租门面须事先书面通知出租方,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转租;非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的,转租行为无效,出租方有权收回该门面,承租方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承租方向出租方承诺,在转租期间不将该门面承租权转让给他人或与他人承租的门面交换使用,承租方不得行使任何处分或事实上处分该门面所有权的行为。若违反,出租方有权收回该门面,承租方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3.出租方若违反本合同的有关约定,出租方应赔偿因招租方违约给承租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赔偿上限为月租金的两倍。
八、其他事项
1.承租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锦屏县相关职能部门的政策规定。
2.承租方必须与出租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签署后完善经营所需的工商、税务、卫生等证照。
3.承租方若中途停止营业,所交纳履约保证金作为承租方不正常营业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补偿,不予退还。
4.承租方因经营需要,需对商铺进行改造、装修,形象设计方案须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施工,擅自更改、拆除原有建筑物的承担补偿责任。
5.承租方逾期一个月未交纳房屋租赁费,视为承租方自动放弃商铺经营权,以承租方中途停止经营论处,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承租方经营的商铺另行发包。并要求承租方对原改变的建筑结构恢复原貌。
6.若因国家发生重大政策性调整,或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7.承租方签订合同时需缴纳一年的物业管理费。
九、报名条件
1.承租方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
2.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和相应的经营能力;单位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经营能力。
3.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征信。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在递交报名文件的同时,必须提交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作为竞价保证金,报名后只接受银行转账,必须于竞价前2天转账,否则可能延误退竞价保证金的时间,竞价当天必须携带我公司财务处开具的保证金收据交给工作人员,未中标方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3日到财务处退还,中标方的竞价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退还。
十、报名需要携带的资料
有意承租者请持本人身份证(单位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报名。
十一、特别告知
1.本次招租的商业、商铺,承租方不得进行转租、转让、调换、处置。
2.承租方自行完善门面配套建设及经营范围行政许可审批等相关手续办理。
3.承租后具体装潢施工方案须经出租方审核同意。
4.供水、供电、消防等甲方负责协调,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二、报名时间、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日期:2023年3月27日—4月3日。
2.报名时间:早上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3.报名地点:清水江集团五楼锦屏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4.联系人:张女士/龙先生 联系方式:0855-3959976
5.报名时间截至2023年4月3日下午17:30,报名资料送至锦屏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6.竞价时间:2023年4月5日上午9:00开始,地点为锦屏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
十三、竞租时间及竞租地点
竞租时间:2023年4月5日上午9:00前完成签到手续,并办理领取竞租牌号相关手续,9:30开始进行竞租,逾期未到现场,视为放弃本次竞租活动。
竞租地点:清水江集团五楼(县政务中心)贵州杉乡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
温馨提示:
1、请关注微信公众号:gz163rsw官方具体简章发布后,我们会第一时间通过公众号分享给大家。你可以在公众号中回复“贵州公务员”随时查看最新动态。
2、有疑问可加小编个人微信:gz163rsw
贵州人事招考信息网官方公众号:gz163rsw
贵州特岗教师招聘招考信息网官方公众号:gzjszpw
贵州医疗卫生招聘信息网官方公众号:gz163ylwsw
扫描下方二维码直接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