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法不足以自行”。相关部门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对旅游市场中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严格用法律重典予以打击和惩罚,维护正常的旅游市场秩序。p9f贵州163_163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_163贵州事业单位考试信息网_贵州163网
当前,随着国家及各地陆续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旅游执法力度和力量,“野导游”“黑导游”“不合理低价游”“强制购物消费”等现象得到一定程度遏制。但是,由于一些地方监管存在盲区、执法力度不够、对旅游市场缺乏全方位的有效监管等,导致旅游市场强制购物乱象屡禁难止。近日,一条“游客在桂林跟团旅游遭导游强制消费”的视频在网络上广泛传播,备受关注。
整治旅游“强制消费”需要用重典。《旅游法》《国家旅游局关于打击旅游活动中“欺骗、强制购物行为”的意见》规定,对于强迫游客消费的,导游将受到吊销导游证等行政处罚,并列入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刑法》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强买强卖商品的、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然而,从现实来看,对于导游强迫游客消费的一些违法行为,相应的处罚往往止于吊销导游证等行政处罚,很少有启动行政拘留的处罚,定罪量刑的处罚更是几无。由于处罚过轻,形成了“破窗效应”,导致强迫购物、强制消费乱象屡禁不绝,甚至愈演愈烈。
“徒法不足以自行”。相关部门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对旅游市场中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甚至以暴力相威胁的,绝不姑息纵容,严格用法律重典予以打击和惩罚,加大其违法成本,让其付出沉重的法律代价,以维护正常的旅游市场秩序。
值得一提的是,旅游监管部门不仅要抓好“事后监管”,更要抓好“事前防范”,完善旅游市场的监管规则和从业者的准入机制、评价体系,提高从业人员的准入门槛,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建立完善的旅游市场诚信体系,推动旅行社、旅游购物点、旅游景区等企业开展诚信经营,提高侵犯游客正当权益行为的违法违规成本,保障旅游市场的健康运行。
当下正值旅游旺季,各地相关部门要加大旅游市场的综合治理力度,坚决遏制“低价游”、强制消费等各类旅游市场乱象的发生,切实维护广大游客的合法权益,构建良好的旅游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