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教师招聘考试网提示:遵义市汇川区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已发布,申请人员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7日至6月30日;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7月1日—7月10日,现场确认地点:遵义市汇川区教育局。
遵义市汇川区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根据《贵州省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和市局相关要求,为确保我区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完成,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宣传、准备阶段(2020年6月16日-6月20日)
1.做好宣传工作,使申请人能够充分了解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条件、政策和工作流程。
2.拟申报教师资格人员完成学历、普通话、教师资格国家级考试证书(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黔教师发〔2013〕401号),申请人员为2014年1月1日以前入学(不含2014年1月1日,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或全日制教育硕(博)士条件的,可申请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申报本专业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实习成绩)。
二、网上报名(2020年6月17日-6月30日)
㈠申报人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完成注册,再按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部队驻地(仅限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我区居住、工作和学习的港澳台居民按在居住地、工作地及学校所在地以及所申报的教师资格种类,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按照网上规定的申报程序和步骤,如实完成教师资格网上申报工作。(操作流程见附件)
(网址:http://www.jszg.edu.cn/portal/home/index)。
㈡高中(中等、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现场确认点均设在申报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的县、区教育局。
㈢同一申请人一年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㈣所有申报人员在进行网上申报前,请认真阅读附件一,确保申报信息真实无误。
三、现场确认、受理申请者提交申请材料及体检阶段(2020年7月1日—7月15日,不含高考时间7月7、8、9日)
(一)社会人员现场确认,采取特快专递邮寄的方式进行,申报人在网上申报成功后,及时将网上申报成功后未能验证通过的材料复印件、户籍地或居住地材料复印件、体检表原件、近期免冠半身正面小2寸照片2张(照片后面写上姓名)于2020年7月15日前邮寄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部队驻地(仅限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区教育局现场确认点。(收件地址:汇川区汇川大道汇川区政务中心办公楼二楼D3区D008教育局窗口,收件人:饶天霞,邮编:563000,联系电话:28250849)。
(二)区教育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贵州省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规定的要求,完成现场确认工作。
(三)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0〕1号)落实简政便民有关要求,取消申请教师资格时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证件的复印件,所需材料凡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不再提交纸质材料。
(四)思想品德鉴定工作。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从网报系统下载《承诺书》签名并上传系统。无犯罪记录材料核查,内地申请人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教育局)按照省检察院、省法院、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12个部门下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有关工作的意见》(黔检会〔2019〕9号)要求,在做出认定结论前统一到公安机关核查。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
(五)申请人员的体检。根据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为减少人员聚集,申报人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前提下,2020年春季网上报名开始后在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的体检均予以认可,做到提交材料时一并提交体检表。申报人员在网上申报成功后,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行安排体检。
体检严格执行《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黔教人发〔2004〕1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的有关规定。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严格按照《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六)交纳体检费用。
体检费由县级以上医院按有关收费标准规定收取。
四、公示及认定阶段(2020年7月20日-7月24日)
(一)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黔教师发〔2013〕401号)中“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按原办法认定教师资格;试点工作启动后,即2014年(含2014年)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申请上述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的规定,2013年(含2013年)以前入学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科类别与所学专业相同的,不需参加相应的教师资格考试。
(二)认定机构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向符合法定认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三)申报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市教育局资格复查时间为2020年7月20日-7月24日,复查结束后在“遵义教育网”—“网上办事”—“办理指南”发布“2020年春季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拟认定人员名单。网址:http://jyj.zunyi.gov.cn/wsbs/bszn/。
(四)汇川区2019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通知均在汇川区教育局门户网站中(http://hcjy.zyhc.gov.cn/)“通知公告”或“政务公开”-“审批服务”栏目中发布。
(五)根据《贵州省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的总体安排,全省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2020年8月10日前全部结束,结束后即可到确认点领取资格证。
五、严格把关,确保认定质量
(一)严格掌握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范围和认定条件,严禁擅自修改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扩大或缩小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严格遵循教师资格认定程序,不得随意变动。
(二)严格把好资格审查关,特别要严格审核申请人的学历证明材料和思想品德鉴定材料。
(三)部分在农村中小学的特岗教师未取得教师资格,各校及时通知本校特岗教师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确保未取得教师资格的特岗教师在服务期内取得教师资格。
(四)其他普通高校应届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按照《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它事宜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不规范,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填报信息、提交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等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请申请办理教师资格人员认真阅读此公告,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报申报及现场确认工作,逾期不予办理。
联系电话:0851-28250849饶天霞
附:1.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贵州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附件1-2:汇川区教育局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通知.zip
信息来源:http://hcjy.zyhc.gov.cn/gzdt/tzgg/202006/t20200618_611613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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