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于2021年4月13日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以下称“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不设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1日至4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现场报名地点:威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威宁自治县海边街道明珠大道)。
现场报名需提供《威宁自治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附件2、除签名外的其他内容必须打印、不能手填),并提交相关材料。
2.材料要求: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威宁自治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公开招聘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4)各一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一寸彩色同底免冠照片6张。
(4)第二代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1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进行报名);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1届毕业生报名时可不提供,但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5)在职人员(指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和具有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3.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之比须达到3:1,报名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达不到3:1比例时,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或取消。自治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情况,在“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岗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不符合改报条件或放弃改报的,办理退费手续。
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的,应有委托书,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4.报名费100元/人,现场收取。
5.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岗位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应聘人员恶意扰乱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作严肃处理。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应聘资格。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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