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山县2021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5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独山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021年独山县事业单位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人员(2021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招聘“村(社区)干部”的岗位可放宽至中专(技校、职高、高中)学历;
2、外省籍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人员(2021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3、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独山县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简称“四项目人员”),生源地或兵源地为独山县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以上五类人员统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4、在独山县辖区内任职满3年及以上且仍在岗的村(社区)干部,包括:村(居、社区)委会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主任、副主任、文书(以下简称“村(社区)干部”);
5、在独山县服务的专科层次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
6、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4月23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24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对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或具有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4月24日及以后出生);对报考定向招聘“村(社区)干部”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5年4月24日及以后出生);
5、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岗位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限截止到2021年9月累计在独山县服务满2周年的人员报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限截止到2021年8月在独山县服务期满的人员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生源地或兵源地为独山县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
6、定向招聘“村(社区)干部”的岗位,限截止2021年4月23日在独山县辖区内任职累计满3年及以上且仍在岗的人员报考(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村(社区)干部”仍在影响期内的不得报考);
7、定向招聘“限本县户籍(生源)”的岗位,限截止2021年4月23日前户籍在独山县或原为独山县户籍,通过国家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到省外学习、工作的人员报考;
8、招聘岗位要求为“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
(1)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2021年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毕业生离校至2021年4月23日前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2019年、2020年毕业生;
(3)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所属学历认证范围的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的,至2021年4月23日前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2019年、2020年、2021年毕业生;
(4)2019年及以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且参加项目前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西部计划项目志愿者。
(5)2019年及以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参加计划前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三支一扶”人员;
9、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7〕27号)精神,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在满足其它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可以报考对应学历条件不限专业的岗位;
10、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11、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截止2021年10月在“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3、截止2021年8月仍未满服务期限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4、截止2021年7月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7、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8、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1、独山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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