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黔南州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荔波县2024年度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方案》的有关规定,现将荔波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考核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测评
每个岗位计划引进人数与报名应聘人数在1:25比例以上的,需开展初评。
(一)初评
1.初评对象:经网上报名应聘荔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2711109401公卫医师、22711109402医学检验师和荔波县人民医院22711109201药剂人员岗位且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名单截止4月26日17:00止,4月26日17:00以后在网上报名且审查通过的,将在人才博览会单位公告栏进行更新人员名单)。现场报名的以现场资格审核通过人员为准,不再另行公告。
2.初评方式:现场结构化方式面谈。
3.初评时间:2024年4月28日下午15:30开始至面谈结束。
4.初评地点: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笃行楼
5.有关事宜
(1)已经网上审查通过的人员需于2024年4月28日上午10:00-14:3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到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笃行楼一楼门厅处领取考核初评准考证,未按时领取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初评资格。4月28日到现场报名且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在报名处领取考核初评准考证(已在网上报名审核通过的人员不得到现场重复报名),面谈人员需于4月28日下午14:30开始进入对应候考室签到,15:10未到达对应候考室签到的面谈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谈资格和下一环节资格。
(2)面谈成绩总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70分,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谈结束后,按每个岗位计划引进人数与面谈人数1:5比例确定进入测评环节。未参加面谈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二)测评
1.测评对象:开展过初评的岗位,测评对象为经面谈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未开展过初评的岗位,测评对象为网上报名、现场报名并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具体名单将于现场报名和面谈结束后在荔波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2.测评方式:现场结构化面试。
3.测评时间:2024年4月29日上午9:30开始至测评结束。
4.测评地点: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知行楼。
5.相关事宜:
(1)参加测评考生须于测评日上午8:3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开始签到进入候考室,测评日上午9:00未到达候考室签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测评资格。上午9:10开始按考生签到先后顺序抽签确定测评顺序。
(2)测评总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70分,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测评当日,根据测评成绩排名按岗位引进计划1:1比例确定意向聘用对象,与聘用单位签订意向聘用协议书。对符合引进岗位条件并已签订意向协议书的应聘人员需服从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进入下一环节。放弃签订意向聘用协议书的应聘人员,当日测评成绩视为无效。已签订意向聘用协议书且拒绝(或放弃)参加下一环节的应聘人员,按意向聘用协议书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由此导致岗位空缺或名额空缺的,经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予以递补。决定递补的,按测评成绩高低顺序进行最多不超过2次。
测评成绩并列的应聘人员,在测评当日由本考场的考官组再次进行测评,测评试题从备用考题中抽取确定,择优确定进入下一环节。
二、纪律监督
测评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三、荔波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荔波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ibo.gov.cn/)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公示公告,认真阅读,熟悉有关程序和要求,并保持通讯畅通。有需要咨询和解答的问题,请及时拨打有关咨询电话进行了解,如因应聘人员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对发生因应聘人员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联系不上应聘人员本人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同时,我县考务机构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辅导班,请广大考生不要受虚假信息的影响,以免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县人社局:0854-3615613
县文旅局:0854-3612166
县疾控中心:0854-3612032
县人民医院:0854-3611013
县中医医院:0854-3619875
荔波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