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序推进泉湖街道党建服务中心、公共服务办、综治服务中心工作顺利开展,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4名,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按需设岗、严格程序,采取报名、笔试、面试、政审及体检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
本次计划招聘编制外便民大厅工作人员4名,具体招聘岗位如下表。
序号 |
招聘部门 (岗位) |
招聘人数????(名) |
招聘条件 |
备注 |
1 |
党建服务中心 |
1 |
大专以上学历,熟悉新闻写作及新媒体视频制作,有一定文字功底 |
有工作经验者优先;需经机试后进行面试。 |
2 |
公共服务办 |
2 |
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以下 |
有街道(社区)、乡(镇)工作经验者优先 |
3 |
综治服务中心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以下 |
有街道(社区)、乡(镇)工作经验者优先 |
三、报考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组织纪律观念强。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编制外人员要熟悉电脑基本操作,能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责任心;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好,会讲普通话。
5.爱岗敬业,能吃苦,热爱基层工作,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无治安刑事犯罪记录。
6.有街道(社区)、乡(镇)工作经验者优先,退伍军人优先。
7.具备拟报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8.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处罚或强制措施的。
(4)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或开除公职及因违反相关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活动的。
(6)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7)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
(一)宣传
通过白云区政府网发布招聘简章。
发布招聘简章时间:2021年11月23日。
(二)资格初审、报名
1.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毕业证、个人简历及近2个月以内彩色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到泉湖街道党政办公室(白云区南湖路中段泉湖街道办事处)填写《泉湖街道编制外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进行资格初审。
2.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3日-11月25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3.报名地点:白云区南湖路中段泉湖街道办事处M层会议室。
4.纪律要求
报考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报考者恶意填写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特别是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
(三)笔试
1.笔试内容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组织协调、逻辑思维、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1年11月26日上午9:30。
笔试地点:泉湖街道办事处二楼会议室。
如有变动,以电话通知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3.笔试要求
笔试试卷:为确保试卷的保密性,试题的公正性,本次笔试试题由泉湖街道办事处编制外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统一组织命制,统一评分标准,试卷采用汉语闭卷答题。阅卷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采取集中阅卷的方式负责,每份试卷由三位领导评分打分后取平均分进行计分。
笔试成绩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定后及时公布,以便于考生及时查阅考分,便于社会等各方面进行监督,增加透明度。
4.笔试的组织
笔试考点设在泉湖街道办事处二楼会议室统一组织实施,考场安排监考人员3名以上。
(四)面试
1.面试内容
主要测试应聘者在沟通协调、举止仪表、个性特征、口头表达能力、综合能力等方面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等能力。满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1年12月1日上午9:30。
面试地点:泉湖街道办事处二楼会议室。
面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3.考试结果: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经泉湖街道党工委会研究决定后进行公布。由高分到低分的标准,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
4.笔试缺考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5.面试的内容、标准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面试工作由泉湖街道办事处党政办组织实施,面试评分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每名考生逐一进行面试,分别打分后取平均分进行计分。
6.面试结果须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定后及时公布。
五、体检
1.体检按照招考入围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2.考生的体检由个人自行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复查。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3.体检时间:2021年12月6日。
六、考察
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等不良记录证明。
七、聘用
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应聘人员,经公示后,进行试用,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可随时解除劳动关系,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人员聘用手续,并办理工资报批手续。
八、组织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有关部门的监督。
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下列违反本规定情形的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的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特别是提供假毕业证、假身份证、假职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
(二)报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的。
(三)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四)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五)其他违纪情形的。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给予清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九、组织保障
1.强化领导。招聘工作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
2.精心组织。严肃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工作程序,确保招录工作有序推进。
3.有关要求。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广泛监督。
文章来源:
http://www.gzbaiyun.gov.cn/xwz/zwdt/gsgg/202111/t20211123_717677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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