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黔东南州各县(市)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规定,先进行面试(专业测试),后进行笔试的招聘岗位,面试(专业测试)前先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专业测试)。现将镇远县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部分岗位(县融媒体中心岗位)现场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9Bf贵州163_163贵州事业单位考试信息网_163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_贵州163网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资格复审地点: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大会议室。
二、资格复审对象
镇远县融媒体中心(06001专业技术岗位、06002专业技术岗位)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的考生(具体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拟进入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按《实施方案》及《职位表》要求持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岗位中有学位要求的还需取得同等学位证书,且学位信息还须与学信网<学位网>上所记载的信息一致)原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及复印件1份;国外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岗位需求的所学专业条件,以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明确的在校学习专业和教育部学信网所记载的专业为准,《毕业证书》的专业或教育部学信网所记载的专业与岗位需求专业不一致的,视为专业不符,资格审查不得通过;特别提醒:职位表中所需求专业未注明学科门类、大类、一级学科、类的均按“单个专业”对照审核。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下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考生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4.“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持所在服务地县级主管部门(如县(市)团委(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身份和截止2023年5月3日累计服务满2周年及以上证明原件(证明上须注明服务人员基本信息、服务项目名称、起止时间、服务地点及是否同意服务人员参加本次考试等信息),服务期已满(截止2023年5月3日须服务满2周年及以上)的须持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报考截止2023年5月3日前完成项目服务期且未转为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的需持当地县(市、区)教育局及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5.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的报考人员须持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的随军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的岗位须提供退伍证(或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退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定向黔东南州已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含2023年黔东南州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招聘的岗位:(1)已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须提供政府安排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2)2023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须提供黔东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6.定向招聘少数民族乡村医师岗位的报考人员须持有执业(或从业)资格证,并持所在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
7.定向招聘在相关县(市)担任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村(农村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的人员,需提供截止2023年5月3日及以前任职满3年及以上,且仍在职的任职文件(当选证书),并同时提供乡(镇、街道)相关证明材料;
8.定向招聘在相关县(市)服务的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岗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乡镇街道(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在城乡社区服务满12个月及以上(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5月3日)、工作表现优秀、且仍在岗的相关证明材料,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均需满12个月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9.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需提供为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的证明材料及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毕业证书;
10.有户籍(或生源)限制的岗位,报考者属报考单位所要求生源但现户口不在该地的,还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户籍系由报考单位所在县(市)升学迁出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上可以反映系报考单位所要求户籍(或生源)的,可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1.“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黔东南州各县(市)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12.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部或人社局同意报考意见(同意报考证明落款时间须为网上报名截止日<2023年5月6日>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见附件2);国有企业在职职工须持所在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同意报考证明落款时间须为网上报名截止日<2023年5月6日前>);
13.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执业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等)。已通过执业(从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测评),仅等待证书发放的,可提供考试合格的成绩单(需加盖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公章;在国家行政机关指定官方网站打印合格成绩单的不用加盖);
四、工作安排及要求
1、考生应关注复审相关公告(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镇远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牌�
2、资格复审结束后,拟进入面试(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将会在镇远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告。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4、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5、未尽事宜由镇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55-5721026 镇远县人事考试指导中心
0855-5723307 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