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黔东南州各县(市)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姜河同志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等程序合格,拟选聘姜河同志为我县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将姜河同志的情况(详见附件)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如在选聘工作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的,掌握确凿证据者,请书面在公示期内予以举报。002贵州163_163贵州事业单位考试信息网_163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_贵州163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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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示期:2023年10月10日--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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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举报电话:0855-6221835(黎平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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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5-6223326(黎平县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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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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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平县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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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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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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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黎平县2023年拟选聘姜河同志为城市社区工作者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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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lp.gov.cn/newsite/xwdt/gsgg_5768869/202310/t20231010_827173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