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3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函〔2023〕58号)和《关于印发<黔南州2023年“特岗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南教函〔2023〕21号)要求,为做好福泉市2023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福泉市2023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本次招聘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福泉市教育局,具体负责本次招聘工作。
二、招聘计划
2023年福泉市计划招聘“特岗计划”教师90名,其中,中央“特岗计划”招聘72名,用于招聘农村初中、小学教师;地方“特岗计划”招聘18名,用于招聘农村幼儿园教师。具体岗位招聘计划详见《福泉市2023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原则
(一)“特岗计划”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原则。
(二)符合“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岗位要求,招聘录用的特岗教师安排在乡镇及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含村小)、幼儿园,重点为福泉市农村学校补充师资,持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三)“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服务期为三年,特岗教师服务期内纳入福泉市教师队伍统筹管理。
四、招聘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心理条件和相应的资格,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二)学历条件
1.初中、小学阶段教师岗位要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
2.学前阶段教师岗位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对于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考。但须在签订特岗教师聘用合同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不予签约。
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报考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学段与报考岗位的学科学段一致,高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向下学段相应学科。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小学全部岗位。
(四)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2年6月28日及以后出生)。
(五)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六)中央“特岗计划”教师面向全国招聘;地方“特岗计划”教师部分岗位面向本市户籍(生源)人员招聘(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
(七)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或国家在职在编公职人员不得参加特岗教师招聘考试。
五、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本次“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入职审查、签约上岗”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由福泉市2023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通过福泉市人民政府网面向社会进行公布。
(二)网上报名
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段内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s://117.187.201.56/)”进行注册报名,报考人员上传报名系统照片标准为1寸蓝底免冠照,质量不高于295×413像素,大小不得超过1MB。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名信息,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无法更改,因信息有误所产生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须于7月1日8:00后登录系统,自行下载打印《贵州省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表》。
1.网上报名时间段:2023年6月28日9:00至6月30日18:00(未在规定时间段内进行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
2.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含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福泉市的一个学科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如愿意调剂岗位的,可在“是否同意调剂”选项选择相应的内容。
(三)现场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务必按照以下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录取签约、岗前培训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取消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建立报考档案(聘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教师个人档案)。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7月5日至7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现场资格审查地点:福泉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3.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户籍<生源>要求的,须提供户籍<生源>证明材料)。
(2)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3)毕业证书。还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贵州省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
(5)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4.幼儿园岗位设职位代码01和职位代码02,其中职位代码01面向全国招聘,职位代码02面向福泉市户籍(生源)人员招聘。报考相应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现场确定报考职位代码。
(四)笔试
笔试采取全省统一考试、统一考试时间的方式进行。
1.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段:2023年7月13日至7月15日,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根据报名系统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电子身份证、社保卡、驾驶证等)参加笔试,参加笔试考试人员要认真熟悉准考证的注意事项,并妥善保管,除规定时间外,不再开放准考证打印通道。
2.笔试考试时间:2023年7月15日上午9:00至11:30,考试总时长150分钟。
3.笔试地点:福泉中学。
4.笔试分值及内容:笔试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70分、教育综合知识30分。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作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师政策法规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
5.报考人员参加报考学科笔试。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学、历史、地理、道德与法治、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科技(原信息技术)、科学、心理健康、学前教育16个学科。考试科目不分学段。
6.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福泉市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报考人员可在福泉市人民政府网查看本人笔试成绩,不再另行通知。考生若对成绩有异议,可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复印件于成绩公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福泉市教育局(福泉市政务服务中心10楼政工科1008室)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办理。
(五)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准考证领取方式以及其他面试要求等相关事宜在福泉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1.面试时间:2023年7月29日。
2.面试地点:福泉市实验学校。
3.面试要求:笔试成绩公布后,由福泉市2023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分学段分学科划定进入面试的最低笔试分数线(分数线低于60分的须报省教育厅备案)。以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可进行调剂,仍不足的调整招聘计划),并及时公布。每个岗位确定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时,存在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面试人选。
4.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内容以教师基本素养、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为主,采用试讲的方式现场打分。
(六)体检及公示
1.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事宜以公告为准。
2.体检要求: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数的比例为1:1。按照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之一的进入体检,均满足或均不满足优先录取条件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之一的进入体检,均满足或均不满足优先录用条件的依次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七)入职审查体
检结束后,按照《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教育部令第50号)、《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19〕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组织对拟聘人员是否有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进行线下入职审查。同时,通过“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准入查询平台对拟聘人员进行准入查询。入职审查和准入查询合格后,面向社会公布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公布名单、选岗及签约上岗
1.公布名单:经体检和入职审查及准入查询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
2.选岗:根据职位计划数,分学段学科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选岗。总成绩相同时,满足优先录用条件之一的,优先进行选岗;均满足或均不满足优先录取条件的,以笔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选岗。考生选岗后放弃的,不能再参与重新组织的选岗,空缺岗位按规定进行递补。
3.签订聘用合同: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泉市教育局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办法,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福泉市教育局统一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及时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空缺的名额,按有关规定依次递补聘用或者调剂计划。
六、待遇及政策保障
(一)特岗教师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由福泉市人民政府统筹按照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及时纳入当地教师编制,落实教师工作岗位,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和教龄,工龄和教龄时间以特岗教师实际缴纳社保的时间为准。办理接转手续时,不对特岗教师增设考试、体检等项目,接转后不再实行试用期。对重新择业的,为其办理户口迁移等事项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二)有关学校要尽量落实好周转宿舍等安排,切实解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三)特岗教师聘用期内工资发放参照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执行,由财政部门保障特岗教师工资足额发放。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保证其同等条件下按规定享受与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按规定纳入福泉市社会保障体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五险一金),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七、工作要求
(一)管理及培训。福泉市教育局在特岗教师上岗任教前加强岗前培训,帮助特岗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对三年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进行培训、管理和考核等工作,围绕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建设目标,制定培训规划,强化师德师风教育,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特岗教师数据库建设,及时掌握特岗教师的基本信息,加强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特岗教师数信息,严格审查把关。做好特岗教师服务证书编制和发放工作。
(二)宣传及奖惩。教育系统及宣传部门要大力宣传“特岗计划”的成果和特岗教师的先进事迹。深入挖掘特岗教师中的优秀典型,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宣传特岗教师志存高远、扎根农村的奉献精神和感人事迹。加强对“特岗计划”在提升农村教育质量和取得成果方面的总结和宣传,努力营造实施“特岗计划”的良好工作氛围。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岗教师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三)特岗教师的户口及档案原则上要迁到福泉市。
(四)信息发布及咨询。“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的相关资讯在福泉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报考人员未阅读或误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因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联系不上考生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本次“特岗计划”教师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相关问题,请拨打黔南州教育局、福泉市教育局电话咨询,咨询电话如下:
黔南州教育局:0854-8232870 8280305
福泉市教育局:0854-2226514
报名系统故障及咨询电话详见报名系统首页。
八、监督投诉
省教育厅、州和市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省、州、市有关部门举报。
本方案由福泉市2023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福泉市2023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1 福泉市2023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计划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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