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观山湖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双轨制”人员简章》规定,经2022年2月28日第二轮递补现场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考生自愿放弃参加资格复审的岗位,在报考该岗位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现将第三轮递补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第三轮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详见《观山湖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双轨制”人员第三轮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1)。
二、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22年3月1日(上午:9:00-下午16:00);
2、资格复审地点:观山湖区观山西路168号观山湖区妇幼保健院12楼;
3、资格复审方式: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4、资格复审要求:详见《观山湖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双轨制”人员简章》关于资格复审的有关说明。
五、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根据《简章》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以下材料请按顺序排放):
1、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含临时身份证);
2、《报名登记表》;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若有要求的);
5、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若有要求的);
6、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7、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8、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2022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
9、在职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10、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教师必须提供区<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
11、报名时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复审人员,需提供离职证明;
12、报名时无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成为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13、《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招聘岗位若有要求的);
14、其他《简章》及《岗位一览表》要求的材料。
六、资格复审的要求
1、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如考生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准考证及其它规定资料进行资格复审。不能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可由他人代审,代审人携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及考生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3、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按我省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及来(返)黔健康管理工作。(1)在14天内有“本土阳性感染者报告所在地级市”旅居史人员,须按要求提供“三天两检”阴性证明;(2)其他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3)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接受工作人员的健康检测,其健康码和行程码须为绿码。
4、《报名登记表》遗失的考生可登录“贵阳人才网”(www.gyrc.cn)在线打印。
七、其他事宜
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请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实时关注贵州省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贵州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栏”(http://www.guizhou.gov.cn/ztzl/fkxxgzbdgrdfy/),以及微信公众号“健康贵州”中发布的贵州省疫情防控最新要求,遵守贵州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保持通讯畅通,做好参加面试的准备工作。
咨询电话:0851-84122422、88344013
附件1:观山湖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双轨制”人员第三轮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
附件3:相关工作经历证明.docx
附件4:委托书.docx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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