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省卫生健康委等5部门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录和编制保障工作的通知》(黔卫健函〔2024〕36号)等文件精神,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特制定《都匀市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补录)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都匀市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补录)招聘工作人员8名,具体岗位详见《都匀市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补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23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2.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按2023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也可报考,包括: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察合格后2年内的;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3年培训合格的。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4.报考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6年4月2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20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 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受过党纪、政务(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5.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6.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7.报考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已定向到其他具体市(州)、县(市、区、特区)、乡(镇)的人员;
8.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9.现役军人;
10.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11.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明确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官方网站为都匀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duyun.gov.cn/)。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他人报名。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4月20日-- 2024年4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都匀市卫生健康局204办公室(都匀市马鞍山小区安置房A区12-13号楼2楼)。
2.缴费。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需现场缴纳100元/人的考务费。在报名结束后未完成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1.《都匀市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补录)招聘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2)原件2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岗位需求的所学专业条件,以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明确的在校学习专业和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所载专业为准,专业不一致的,资格审查不得通过;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近期免冠蓝底2寸电子版照片(命名格式:姓名+身份证号码);
(三)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按2023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还须提供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上需载明服务项目、服务单位、起止时间、服务年限、服务期间历年考核结果等情况)。
2.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伍的人员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截止2024年4月20日退伍未满1年)。
3.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并于2023年规培合格的人员须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经资格审核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及复审工作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报考人员须按照毕业证注明的专业名称,选择符合自身学历、专业条件的岗位报考。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成功则不能更改。本次报考不设开考比例。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提供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证书等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考聘用资格,若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试
(一)准考证发放
时间:2024年4月25日-- 2024年4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地点:都匀市卫生健康局209室(都匀市马鞍山小区安置房A区12-13号楼2楼)。
请考生妥善保管准考证,此准考证为笔试、面试统一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4月27日上午09:00—11:00,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考生须同时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等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不指定参考用书。
3.笔试成绩及公布
笔试总分100分,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按照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以内(含1:3)的人员确定为进入下一环节考生;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下一环节考生。笔试成绩在“都匀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告。
(三)面试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的方式、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方式如下: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以复试面试后总成绩高的确定为进入下一环节对象。
六、体检
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1:1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空缺岗位可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1次。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工作由都匀市卫生健康局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18〕221号)》和省、州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考察中发现符合本简章第二条“招聘对象及条件”第(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所列任何一项的人员,考察不合格,由都匀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补录)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可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1次。
八、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集体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都匀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二)聘用审批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及备案手续。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派遣至具体村卫生室服务,在村卫生室服务期为8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入职后3年内须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如未能取得相应资格,则解除聘用合同,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到我市村卫生室工作的毕业生,按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
被聘用人员应按用人单位要求按时报到。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超过规定报到时间10天仍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及放弃聘用所空缺的职位,不予递补。
九、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本《招聘简章》规定和要求执行,违规违纪行为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相关规定处理。
(二)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组织招聘工作的命题、评卷、监考、面试考官、体检检查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本次招聘的笔试和面试均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六)在招聘过程中,请考生密切关注在“都匀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duyun.gov.cn/)”上公布的相关招聘信息,考生未阅读或误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因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或考务机构联系不上考生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本《招聘简章》及未尽事宜由都匀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补录)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市卫生健康局:0854-8223406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0854-8223164
附件1:都匀市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补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都匀市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补录)招聘报名信息表.doc
都匀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补录)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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