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6日17时许,贵阳交警高速支队一大队民警驾驶警车巡逻至兰海高速贵遵段1312公里处时,发现一辆两轮摩托车在行车道与应急车道之间不停变道超车。这辆摩托车的速度很快,不看不知道,交警一看吓一跳,摩托车上竟然坐了三个人。两女一男,其中一名女乘客还没戴安全头盔。
当即,巡逻民警立即通过车载喊话器喊话,要求摩托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可摩托车驾驶员似乎没有听见交警的警告,摩托车仍继续前行,交警多次鸣响警报警告,约两公里后摩托车才终于停了下来。
经询问调查,驾驶员刘某,息烽人,刘某持有摩托车驾驶证,车辆手续也一切正常。当日刘某驾车从贵阳出发,带着两个侄女回老家,因为车上只有两个头盔,所以两名乘客中有一人未戴头盔(《交安法实施条例》规定: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两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不得载人,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因超员、在高速公路行驶时载人、不服从交警指挥三项违法行为,驾驶员刘某被交警依法处以罚款250元处罚,因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乘客也受到罚款2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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