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指标
2018年全县共有“特岗计划”指标100名,其中国家“特岗计划”指标80名、县“特岗计划”指标20名。具体招聘指标详见《石阡县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学科教师指标分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以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的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的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以上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须一致或相近(参照教育部公布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8年5月1日后出生)。
(二)县“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人员应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8年5月1日后出生)。以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含师范类专科)学前教育(幼师)专业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取得幼儿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幼师)专业毕业生(含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开设学前教育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
国家“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县“特岗计划”面向本县生源招聘,如缺额可在本市生源内调剂。
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资教工程”、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5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
2.在编教师(含2015、2016、2017年的特设岗位教师)不能报考;
3.其他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不符合招录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0.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录用的。
(四)加分事项
根据《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仁市山村幼儿园建设两年行动计划(2014—2015年)的通知》(铜府发〔2014〕12号)文件规定:“服务期满一年以上,经教育部门考核合格的幼教志愿者,在公办幼儿教师招考录用中享受总分加3分的待遇”,本次招聘对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在第一阶段面试和第二阶段笔试、面试总成绩中加3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须于现场确认时提交相关证件(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并填写统一格式的《铜仁市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加分申请表》(附件2),经市特岗招聘领导小组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于成绩公布前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总成绩中加分。
三、招聘原则
(一)教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
(二)优先招聘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三)招聘的教师安排为何种计划类别(指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特设岗位教师,由县教育局根据报考者条件和岗位需求确定。在国家“特岗计划”指标招聘范围内,原则上优先安排招聘的本科生为国家“特岗计划”教师。
(四)招聘的教师安排在县以下(不含县城所在地)农村中小学校(含村小、教学点)和幼儿园(仅指县“特岗计划”)。
四、招聘程序
特岗教师招聘按照公布招聘岗位、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录取、签订合同、岗前培训等程序进行。
招聘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招聘符合报考条件(含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特岗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即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一级目录专业,具体详见《铜仁市2018年特岗计划招聘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对应参考目录》(附件3)。第二阶段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第一阶段的考试免笔试,只设面试;第二阶段的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统一组织。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录取等工作由市教育局统筹组织实施。
第一、二阶段报名均采用先网上注册报名,再在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报名管理系统”(117.135.237.12:8080)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成功后,须在系统上自行打印《贵州省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特岗计划招聘报名表》(见附件4)。有关资讯可关注“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和贵州教育网微信号gzsedu。
(一)第一阶段招聘(免笔试人员的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8年5月26—28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8年5月30—31日(8:30—18:00)。
“现场审核确认”地点:石阡县教育局。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石阡县县级“特岗计划”的,须提供石阡县户籍证明材料)。
(2)相应教师资格证。鉴于我市每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在当年7月上旬才结束,对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在2018年春季申请了教师资格认定但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可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申报表、教师资格全国统考合格证书(2014年以前入学的师范专业人员提供毕业成绩单)、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该表所填专业必须与毕业证登记专业一致);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
(4)“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的《贵州省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报考人员上传报名系统照片标准为1寸同底免冠照,图片质量不低于150*120像素点,图片大小不得超过2MB)。
2.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程序。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
3.面试及体检
面试时间:2018年6月3日上午8:30开始。
面试地点:以面试准考证指定地点为准。
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形式和内容:试讲(教),按小学、初中、幼儿园三个学段进行面试。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组织、语言表达能力和专业知识水平。面试的具体办法及评分标准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制定。
体检时间:2018年6月6日。县教育局按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的1:2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的通知》(黔教人发〔2004〕10号)及《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地点:石阡中医医院。
4.录取、签约
面试及体检均合格者方可进入录取程序。录取原则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未完成招聘任务出现空缺岗位,可在报考本县且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体检合格后可录取到空缺岗位。对符合录取条件的报考人员在报考县落选的,由市教育局根据其填报的第二志愿并征得相应特岗县同意后及时进行调剂。根据调剂后的岗位缺额情况,在省级协调下,市可对符合国家“特岗计划”招聘条件的落选考生,根据其调剂志愿进行跨市(州)调剂。
被录取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与我县签订聘任合同。凡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任合同的,视为放弃“特岗计划”录取资格。报考人员在2018年8月20日前,仍未取得毕业证和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5.上报和公布第一阶段招聘录取签约名单
(1)6月6日公示岗位需求(在石阡政府网查询)。
(2)签约时间:6月12号;签约地点:石阡县教育局。
(3)6月14日前完成第一阶段工作总结和上报第二阶段岗位需求情况。经省教育厅审核后于6月19日后在“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和贵州教育网微信号gzsedu公布。
(二)第二阶段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8年6月22—24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8年6月26—27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石阡县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石阡县县级“特岗计划”的,须提供石阡县户籍证明材料)。
(2)相应教师资格证。鉴于我市每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在当年7月上旬才结束,对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在2018年春季申请了教师资格认定但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可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申报表、教师资格全国统考合格证书(2014年以前入学的师范专业人员除外)、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该表所填专业必须与毕业证登记专业一致);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
(4)“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的《贵州省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报考人员上传报名系统照片标准为1寸同底免冠照,图片质量不低于150*120像素点,图片大小不得超过2MB)。
2.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考试资格。我县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后,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并将审查合格人员名单上报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市教育局汇总审核后,将审查合格人员名单于6月29日前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7月2日后,省教育厅在“贵州教育网”公示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并公布各地的考务安排,供报考人员查询。
3.获取准考证和查询考务安排
7月3日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在“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和贵州教育微信号gzsedu查询具体考务安排,并在“贵州省特岗教师报名管理系统”(117.135.237.12:8080)下载、打印准考证。
4.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以100分计(面试60分为合格),并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1)笔试。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70分,教师综合素质30分。
笔试内容:
报考初中和小学岗位的(不分学段)。专业知识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音乐、美术、体育、政史类、生化类命题。其中报考政治、历史、思品、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学科的考生考政史类试题;报考生物、化学、科学学科的考生考生化类试题;报考信息技术的考生考数学试题;报考舞蹈学科的考生考音乐试题。专业知识含高中(中师)至大学阶段专业基础知识,以大学阶段知识为主。教师综合素质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7年9月至2018年5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考学前教育试题。专业知识主要为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所学知识;教师综合素质包括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7年9月至2018年5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笔试时间:2018年7月7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全市统一设置考点(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与面试人员名单公布:笔试成绩由市教育局统计汇总,并按照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的1:1.5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
市教育局于7月13日前将所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凡未被确定为面试人员的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铜仁教育网”(www.tredu.cn)、“石阡政府网”(www.shiqian.gov.cn)上有关面试人员的增补信息,以便及时递补面试。
(2)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面试前须接受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复审须提供报名时所交材料的原件。面试的具体办法和评分标准与第一阶段招聘相同。面试的具体安排可在“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和“石阡县政府网”(www.shiqian.gov.cn)查询。面试于7月18日前完成。未进入面试名单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候补。
5.体检
按我县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类别,原则上以招聘数1:1.5的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录取和签约
录取须在面试和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进行,分类别(指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特岗计划”)、报考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报考人员被录取后须在规定时间与石阡县教育局签订聘任合同书。凡未签约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报考人员在2018年8月20日前,仍未取得毕业证书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并按规定程序进行补录。
签约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上报和公布录取签约人员名单
县教育局于7月28日前将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汇总审核后的录取签约人员名单(附件5)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
五、岗前培训和报到
已签订聘任合同书的人员,须于秋季开学前参加县教育局具体实施的岗前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培训合格后,由市教育局发给《2018年特岗教师报到证》,被录取人员须持《2018年特岗教师报到证》,按我县规定时间报到,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我县可依据聘用合同追究其有关责任。报考人员在2018年8月20日前,仍未取得毕业证书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六、有关要求
(一)县教育局必须确保完成今年的招聘任务,招聘过程中,如有签约后不到岗的,须按本招聘办法及时补录。
(二)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县教育局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直至解除合同。
1.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特设岗位教师招聘的各项信息将及时公布在“贵州教育网”“铜仁教育网”和“石阡政府网”,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四)有关咨询电话
贵州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0851—85280302
铜仁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0856—5230541。
石阡县教育局人事股:0856—3930057,3930787。
七、监督反映
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及县教育局行风办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省、市、县有关部门投诉。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特岗教师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二)在本次特岗教师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三)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属石阡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石阡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
附件:1.石阡县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学科教师指标分配表
2.铜仁市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加分申请表
3.铜仁市2018年特岗计划招聘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对应参考目录
4.贵州省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
5.贵州省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