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参照《关于印发<遵义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法(试行)>的通知》(遵市人社通〔2017〕39号)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赤水市市直单位2019年公开遴选干部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人数及职位
本次计划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共38名,详细职位见《赤水市市直单位2019年公开遴选干部职位表》(附件1)。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全市各单位(不含省、遵义市垂管单位)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干部。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2.应当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以正式录<聘>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时间为准);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5.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8.遴选股级岗位的需为赤水市委组织部批复同意任命的股级干部;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内的(含2018年招录招聘的干部);
5.报考职位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需回避情形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发布公告
由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电子公文、赤水党建网等方式发布遴选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1日—2019年4月12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2.报名地点:市委组织部会议室
3.报名材料:
(1)填写《赤水市市直单位2019年公开遴选干部报名信息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的党(工)委(党组)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需与报名表照片相同);
(4)拟报岗位所需的加分及其他资格条件的佐证材料,在报名期限内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4.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视同报考者本人报名。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个人信息,对照遴选公告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全过程,如报考人员隐瞒信息、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各公开遴选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达到3:1及以上方可开考。资格初审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可减少或取消遴选计划。职位遴选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人员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遴选计划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限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结束后,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四)加分
符合以下情形的报考者可按要求申请加分:
1.近5年以来,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者每获得一次优秀加0.5分,以此类推累计加分。
2.近5年以来,个人因工作表现优秀获得经批准开展的表彰活动表彰奖励(撰写论文、参与竞赛等非因工作表现获得的表彰奖励不作为加分事项)的,按以下等次加分:获县级表彰的,每次加0.5分;获地厅级表彰的,每次加1分;获省部级表彰的,每次加1.5分;获国家级表彰的,每次加2分。因同一事项获多次表彰的,按最高等次表彰计算加分。
符合加分的报考者须填写《赤水市市直单位2019年公开遴选干部加分申请表》(附件3),并持能证明符合加分的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提供复印件单位的印章)在报名时进行加分审查,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加分。
(五)准考证发放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的需有本人签字的委托书)到市委组织部会议室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职位报名人数大于20:1的职位,须进行笔试,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比例5:1以内确定面试对象。职位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20:1的,不进行笔试,所有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考试时间、地点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考试结束后5日内将考试成绩在赤水党建网上公布。
笔试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基本素质及适应遴选职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进行笔试的职位加分分值计入笔试成绩,不进行笔试的职位加分计入面试成绩。考试成绩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得出总成绩。不进行笔试的岗位,以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
五、考察了解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数与选拔岗位数的比例为3:1。考察工作由各遴选单位组织实施,遴选单位要派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若考察工作涉及考察组成员本人或亲属利害关系的,应申请回避。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涉及遴选人员的干部人事档案,由遴选单位牵头,管档单位配合进行联合审查。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一)公示
各遴选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提出拟遴选人员意见,并书面报告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经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征求执纪执法部门意见后,确定拟遴选人员。拟遴选人员名单在赤水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办理调动
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按照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有问题反映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不再予以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遴选。
七、其它事项
本次遴选工作原则上2019年6月底前完成,为了不影响教育教学工作,教师的调动手续可延长至2019年9月1日前完成。
本方案涉及的时间要求按截止2019年3月30日计算(其中教师的工作经历时间按截止2019年9月1日计算)。
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公开遴选工作进展情况根据需要及时通过赤水党建网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均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次公开遴选解释权属于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未尽事宜,由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22861695
监督电话:2286490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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