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岑巩县招警最新资讯:2020年贵州岑巩县招聘县公安局劳动合同制辅警实施方案已发布,报名时间:2020年5月19日—2020年5月20日,报名地点:岑巩县公安局三楼政工室,面试时间5月14日,面试地点纳雍县第一小学,招聘条件,考试流程等详见招聘公告。
2020年贵州岑巩县招聘县公安局劳动合同制辅警实施方案
根据岑巩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岑府专议〔2020〕16号)精神,按照人岗相适的选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公开面向岑巩县城乡居民招聘县公安局劳动合同制辅警。为做好此次招聘和考核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1.岑巩县2020年公开招聘县公安局劳动合同制辅警职位与名额一览表.xls
2.岑巩县2020年公开招聘县公安局劳动合同制辅警报名表.doc
2020年5月14日
信息来源:http://www.qdncg.gov.cn/xwzx/tzgg/202005/t20200514_60433459.html
一、招聘职位与名额
见《岑巩县2020年公开招聘县公安局劳动合同制辅警职位与名额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0年4月1日前具有岑巩县户籍或岑巩籍生源的城乡居民。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听从指挥,服从组织分配;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2年4月1日及以前出生),最大年龄要求截止2020年4月1日前不超过附件1表中年龄要求;
3.身体健康,体型五官端正,身体条件符合体检合格标准;
4.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具体要求条件见附件1);
5.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过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曾因违法违纪等原因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
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曾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8.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9.有其他法律、法规不得聘用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由岑巩县公开招聘县公安局劳动合同制辅警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一)发布招聘实施方案
在岑巩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发布。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5月19日——2020年5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岑巩县公安局三楼政工室。
(三)报名需提交材料
1.填写的《报名信息表》;
2.本人户口册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最高学历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同底免冠标准彩色照片4张;
5.报考人员如有工作单位,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原件;
6.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须在现场填写《加分申请表》申请加分,并提供加分依据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时同时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加分。报名工作结束后,尚未办理加分手续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加分;
7.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四)缴纳报名费100元。
(五)资格审查。
由岑巩县公开招聘县公安局劳动合同制辅警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的报名条件进行初步审核,符合条件者准予报名,报名后经复审,符合条件者进入下一程序。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招聘资格。
考生应随时关注岑巩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而未参加相关招聘环节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试方式
(一)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岑巩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栏通知)。
报考G1、G2、G3、G4岗位的考生均须参加笔试,科目为《法律知识》(分值为100分)。笔试考试范围:人民警察法、治安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宪法、人民警察内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
(二)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岑巩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栏通知)。
1.体能测试。报考G1、G2、G3、G4岗位的考生均须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立定跳远、1000米(女800米)跑、4×10米往返跑、纵跳(女仰卧起坐)。总分分值为100分,每项占1/4。测试方式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公政治[2010]445号)文件执行。
2.护理技能测试。报考G5岗位的考生均需参加护理技能测试,分值为100分,当场公布成绩。
(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岑巩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栏通知)。
笔试、技能测试后,G1、G2、G3、G4岗位按照笔试成绩×30% 体能测试成绩×30%计算两项成绩之和,并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两项成绩和的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员,未达1:3比例的岗位,参加笔试和体能测试并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均可进入面试,末位分数相同的考生一同进入面试。
G5岗位按护理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前3名进入面试,参加护理技能测试不足3人的,成绩高于70分(含)以上的,直接进入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能力等。面试成绩分值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未参加笔试、技能测试的考生,或参加了笔试、技能测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审核通过人数未达1:3(不含1:3)比例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低于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加分
为体现对城乡居民中优秀人员的选拔聘用,对曾获得县团级以上表彰的个人在总分成绩上每次给予加1分的照顾,获得县见义勇为表彰的加1分,获州及以上见义勇为表彰的加2分。其他加分详见附件1岗位加分说明。加分项目可以累加,但加分最高不超过2分。
(五)总成绩比例计算
G1、G2、G3、G4岗位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 体能测试成绩×30% 面试成绩×40% 加分。
G5岗位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护理技能测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加分。
笔试、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G1、G2、G3、G4岗位以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再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G5岗位以护理技能测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面试环节。
五、体检
考试程序结束后,按照聘用岗位职数1:1的比例,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
本次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规定执行。
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检过程中若有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或违反体检相关规定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检工作在县相关部门监督下统一安排,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政审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在考察中,要对考生报考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审核,同时参照《实施方案》“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若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本次招聘中,如遇体检、考察、聘用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从该职位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与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县公安局应急处突人员(辅警)工资标准执行,并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八、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在招聘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岑巩县公开招聘县公安局劳动合同制辅警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县公安局咨询电话:0855-3575100
监督举报电话:0855-3574856(县纪委监委办公室)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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