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县生态移民局2020年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雷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17年第24期),移民局合同制人员编制人数为10人,有4人因个人原因辞职,现有在职的合同制员工6人,尚有4个编制的缺额。为进一步做好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发展和服务工作,进一步充实移民队伍力量,优化移民队伍专业素质结构,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合同制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公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雷山县生态移民局合同制工作人员4名,职位详见《雷山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易地扶贫搬迁和水库征地移民合同制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雷山县丹江镇户籍(2019年12月31日及以前取得雷山县户籍)或易地扶贫搬迁户(羊排安置点、牛王寨安置点、小河沟安置点)的应、往届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上(1989年12月1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76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组织保持一致;
2.截止2020年8月20日仍在岗的合同制教师;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录考试或各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7.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它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
8.截止2020年8月20日与其他部门约定有服务期未满或尚未解除合同的人员;
9.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10.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公开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雷山县人民政府(http://WWW.leishan.gov.cn/)向社会公布《雷山县水库和扶贫生态移民局2020年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2日至9月7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雷山县羊排安置小区2-8号)
3.联系人:?吴德贵 ??联系电话:15902559102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时,考生根据所报职位,按要求填写《雷山县水库和扶贫生态移民局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份,所填写的联系电话一经填写,不能变更,保持电话畅通,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并缴纳100元考务费。
2.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下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考生属雷山县丹江镇生源但现户口不在雷山县的,还须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迁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户口簿上可以反映系雷山县户籍或生源的,可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9月2日至9月7日(工作时间)。
2.资格审查在雷山县纪委的监督下,由雷山县龙头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考生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及所报职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六、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的考试由县劳务派遣公司和龙头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
(一)面试
面试考生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面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通过雷山县人民政府(http://WWW.leishan.gov.cn/)公告。
(三)成绩计算方式
考生成绩按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报名后调整的计划数,在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通过组织第二次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确定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体检由雷山县龙头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实施,在具有相印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按照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参加体检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医院体检,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具体见雷山县人民政府网通过雷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eishan.gov.cn/)公告。
八、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实施,雷山县龙头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实施。考察组由两人以上(其中一名为中共正式党员)组成。在考察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和考察是否合格的结论。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龙头街道办事处报经领导小组审定。经审定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报考该职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聘用及管理
(一)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雷山县水库和扶贫生态移民局在雷山县人民政网(http://WWW.leishan.gov.cn/)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及管理
雷山县水库和扶贫生态移民局合同制工作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日常工作考核由雷山县龙头街道办事处负责。
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接到通知的当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雷山县水库和扶贫生态移民局签订劳动合同,逾期不签订者,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职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并报鉴证机关备案。聘用人员在雷山县水库和扶贫生态移民局的最低服务期限为2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期限期间实行一年一聘制,最低服务期限届满后实行二年一聘制。
被聘用人员应按通知要求按时到雷山县龙头街道办事处报到。超过规定报到时间10天仍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一经聘用,必须服从组织安排。
十、聘用待遇
工资待遇含基本工资 绩效工资,聘用期基本工资3000元/月(含五险),五险中属单位缴纳部分由县财政统一负责划拨资金,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中扣除。绩效工资由县移民局党组根据聘用人员出勤率、工作量、工作成效等方面进行测评定级后造册发放,绩效工资每半年发放一次,绩效工资资金来源由县移民局自筹资金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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