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各职位考生入闱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相关事项公示
黎平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已结束,笔试成绩向社会公示无异议,现进入资格复审阶段。根据《黔东南州各县(市)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现将各职位入闱资格复审考生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如在考试工作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的,掌握确凿证据者,请在公示期内予以举报。具体公示事项及要求如下:
一、公示期:3天(2020年9月13日至9月15日)。
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
2020年9月17日至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进行。
三、递补资格复审时间:
2020年9月19日至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进行。
四、现场资格复审地点:
黎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会议室(黎平平街贵阳银行旁)
五、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拟进入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按本《实施方案》及《职位表》要求持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需学位的还需提供同等学位证书)原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及复印件1份;国外或香港、澳门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岗位需求的所学专业条件,以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明确的在校学习专业为准,专业不一致的,资格审查不得通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下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考生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4.“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持所在服务地县级主管部门(如县(市、区)团委(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身份证明原件,证明上应当注明服务人员基本信息、服务项目名称、起止时间、服务地点及是否同意服务人员参加本次考试等信息,服务期已满的须持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报考截止2020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一届且未转为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的需持当地县(市、区)教育局及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5.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的报考人员须持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的随军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的岗位须提供退伍证(或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退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定向招聘少数民族乡村医师岗位的报考人员须持有执业(或从业)资格证,并持所在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部分岗位还需满足岗位明确的服务时间限制);
7.定向招聘在指定乡镇服务人员岗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与指定服务地单位(或主管部门)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均需满12个月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其中:由省级及以上部门组织开展且现仍在岗的“四项目人员”,“就业见习生”等可按管理权限提供服务地管理部门出具的派遣文件及目前仍在岗证明;
8.有户籍(或生源)限制的岗位,报考者属报考单位所要求生源但现户口不在该地的,还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户籍系由报考单位所在县(市)升学迁出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上可以反映系报考单位所要求户籍(或生源)的,可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9.“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黔东南州各县(市)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10.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需提供报名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州级及以上单位暂不提供组织人社部门报考意见)同意报考意见原件;
11.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执业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等)。已通过执业(从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测评),仅等待证书发放的,可提供考试合格的成绩单(需加盖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公章;在国家行政机关指定官方网站打印合格成绩单的不用加盖);
12.对资格证书等有要求的岗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执行。
13.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注:学历备案表和验证报告需提供报考岗位所用学历和学籍,无二维验证码无效)。
黎平县招考办公室按照本《实施方案》及《岗位一览表》的要求对照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及复审工作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根据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及条件,按该岗位笔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递补在资格复审递补期内开展,资格复审递补期结束后不再递补。递补资格复审的考生由黎平县招考办公室直接电话通知参加资格复审,递补期不再公示,待确定拟入闱面试人员名单时,一并公示。
考生应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结束后,拟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由黎平县招考办公室向社会进行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防疫防控要求
(一)所有考生应根据当前防控要求做好相应准备,确保资
格复审当天能顺利参加,因不符合防控要求不能参加资格复审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二)省内考生,疫情发生后居住在省内且没有出境、出省
的考生,持有贵州健康码绿码和体温正常的可直接参加资格复审。
(三)省外考生,在现场资格复审前14天有省外中高风险地
区来黔(返黔)考生,有健康绿码和现场资格复审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且无发热、咳嗽等症状者可参加资格复审;中高风险地区来黔(返黔)未满14天考生,无健康绿码或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一律不得参加资格复审。
(四)考生尽量减少外出活动,勿前往新冠肺炎中高风险地区及武汉、减少走亲访友和聚餐,尽量不往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同时必须如实告知和填写个人情况,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五)考生因全程佩戴口罩参加资格复审,并按要求配合疫情防控。
七、举报电话:0855-6221555(县纪委监委)
0855-6223326(县招考办)
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黎平县人民政府网(黎平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p.gov.cn),各项信息将在该网站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八、本公示内容未尽事宜由黎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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