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公安工作发展,加强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建设,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并报经正安县人民政府及遵义市公安局同意,结合正安县公安局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18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简章、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加分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180名,具体工作岗位及条件详见《正安县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需符合以下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符合岗位学历要求,具备胜任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户籍要求:正安县户籍(2020年7月1日前落户)。其中,2018年12月10日前入职正安县公安局的在岗辅警不受户籍限制。
7.年龄条件:
(1)18、19、20、21四个岗位年龄要求18-30周岁(1990年7月20日及以后出生-2003年7月20日及以前出生);
(2)03、04、08、09、12、13六个岗位年龄要求18-35周岁(1985年7月20日及以后出生-2003年7月20日及以前出生);
(3)01、02、05、06、07、10、11、14、15、16、17十一个岗位年龄要求18-40周岁(1980年7月20日及以后出生-2003年7月20日及以前出生);02、05两个岗位正安县公安局在岗辅警报考不限年龄。
8.工作证明年限界定时间以2021年7月20日为截止日期;
9.除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同时满足招聘岗位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受过行政拘留的,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酌定不予起诉的,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解聘的;
6.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或在公安机关异常离职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不能正确认识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1.报名时不能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证明等证件的;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警务辅助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简章
2021年7月9日,在“正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za.gov.cn)、“正安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zymwrl.pzhl.net)报名。
2.报名时间
2021年7月16日9:00至7月20日18:00。
3.报名相关要求
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考生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个人报名相关信息。
报名时,考生按照要求在网上如实填写《正安县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上传本人近期白底背景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20kb以内,照片标准参照第二代身份证照片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名成功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资格是否符合须以现场资格复审结果为准。考生要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
4.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9:00至7月21日14:00。
工作人员对照《招聘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已提交报名申请的考生在24小时内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审核确认是否具有报考资格。
对网上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审核人员一次性说明理由;对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提示其本人重新上传照片。在网上资格初审环节中,因报考人报名时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填报的信息与自己所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或其他资格条件要求不符合而通过资格初审合格进入下一环节的,查实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考生可在网上资格初审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在网上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可及时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网上报名成功后,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网上资格初审结束后,审核仍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考生所留联系电话在招聘期间不得更换,并随时保持通讯畅通。
5.网上缴费
经网上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需缴纳报名费100元/人,于2021年7月17日9:00至7月21日22:00在网上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主动放弃。考生应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2份《正安县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留存,供招聘单位加分审查、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按实际报名成功人数进入笔试环节。
6.网上打印准考证
2021年7月28日9:00至7月29日18:00期间,报名成功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不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为防止网络出现异常问题,建议考生妥善安排准考证打印时间,打印多份备用,尽量不要在规定时间的最后一天打印)。
加分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等相关事宜均在“正安公安”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三)加分
1.加分政策
报考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以获得加分。同时具备以下几种加分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累计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对同一事件多次获得表彰奖励的,奖励不能重复加分,以最高级别奖励加分计入总分)。
(1)因工作突出,获正安县公安局通报表扬、先进个人(含优秀警务辅助人员)的一次加0.5分;获正安县委、县政府或遵义市公安局通报表扬、先进个人(含优秀警务辅助人员)一次加1分;获遵义市委、市政府或省公安厅通报表扬、先进个人(含优秀警务辅助人员或获得遵义市公安局个人嘉奖、“十佳”荣誉称号的一次加1.5分;获贵州省委、省政府或公安部级通报表扬、先进个人(含优秀警务辅助人员)或获遵义市委、市政府或省公安厅个人嘉奖、“十佳”荣誉称号的一次加2分;获贵州省委、省政府或公安部个人嘉奖、“十佳”荣誉称号的一次加2.5分;
(2)代表正安县公安局参加遵义市公安局(含市级)以上的比赛(不含片区比赛),获得个人第六名等次及以上的,个人第六名基础分为0.5分,之后分别以0.2分递增加分(如:第六名加0.5分、第五名加0.7分依次递增至第一名加1.5分);
(3)退役军人在部队荣获个人三等功以上(含三等功)奖励加2分;
(4)公安英模、烈属的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加3分;
(5)参加市级公安机关及以上公安业务学习培训取得结业合格等证书的加0.5分;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获得律师执业C证及以上加2分;
(6)通过大学英语四级(CET4)考试加0.5分,通过六级(CET6)考试加1分,通过英语专业四级(TEM-4)考试加1分,通过英语专业八级(TEM-8)考试加2分,通过其他小语种专业等级考试国家专业认可的加0.5分。(此项加分条件仅限报考04岗位考生)
(7)贵州省农村建档立卡户考生加0.5分;
2.加分审查及加分确认
加分审查在笔试前进行,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自行下载完整填写《正安县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4),并持能证明符合加分政策的材料在笔试前按照“正安公安”微信公众号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加分审查,审查合格并在“正安公安”微信公众号公示无异议的,加分分值在笔试成绩折算后加入总成绩。没有按照要求参加加分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四)笔试
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1.笔试时间及地点
详见准考证。
2.笔试方式
闭卷考试。
3.笔试内容
综合知识、公安基础知识。
4.相关要求
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需提供户籍证明或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形式进行。
1.资格复审对象
参加笔试的考生,在取得有效笔试成绩后,以笔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后与加分分值两项之和从高到低以各岗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含)比例以内人数进行资格复审;如达不到3:1比例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则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及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在“正安公安”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考生须关注相关信息,查看复审相关公告或通知,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通知导致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资格复审需提交资料
(1)报名系统打印的《正安县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遗失的需提供户籍证明或临时身份证);
(3)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及资格材料(如资格证、退伍证、遵义市其他县区在岗辅警报考需提供所在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在职人员(正安县公安局在岗辅警除外)报考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一份;
(5)学信网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认证报告一份;
(6)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需在资格复审时现场缴纳11元保险费用,用于招聘单位为考生本人购买体能测试环节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照程序进入下一环节。
(2)因考生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现场资格复审的,空缺人数按各岗位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成绩相同的一并纳入现场资格复审对象),递补结束后,按照实际合格人数进入下一环节。
(3)工作人员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表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有身高要求的岗位在资格复审现场经医务人员测量,合格的进入下一环节,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现场资格复审结束后,合格人员主动放弃后续环节的,通知下一名次进行递补;无考生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岗位直接取消。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正安公安”微信公众号公示。若有异议,需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正安县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六)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对象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2.体能测试时间、地点
在“正安公安”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试内容
详见《正安县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中“体能测试”项目内容。
4.体能测试相关要求
考生凭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遗失的需提供户籍证明或临时身份证)进入体能测试地点参加测试。
测试标准按照《体能测试标准》进行测试(详见附件5)。体能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年龄分组截止时间以2021年7月20日为年龄分组依据。
体能测试所有项目均当场当次进行,对考生事后提出的复试申请不予受理。
体能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体能测试中,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项目成绩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当场向在场的纪检监察人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的不予受理。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面试
1.面试对象:
体能测试取得有效成绩的人员。
2.时间及地点:
在“正安公安”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3.面试要求:
(1)10岗位的面试为专业技能测试。其余岗位均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专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遗失的需提供户籍证明或临时身份证)进入面试候考室。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入面试候考室的,取消面试资格。考生未参加面试或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数达不到3:1比例的,其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八)总成绩计算
综合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 加分) 体能成绩×20% 面试成绩×30%。
专业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20% 加分) 体能成绩×20% 面试成绩×60%。
勤务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20% 加分) 体能成绩×50% 面试成绩×30%。
笔试、体能测试、面试结束后,按上述公式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各环节结束5个工作日内,将考生成绩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在“正安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九)体检
1.体检对象
笔试、现场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取体能测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体能测试成绩也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2.体检时间及费用
体检时间在“正安公安”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3.体检相关要求
体检工作由正安县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统一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
体检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和贵州省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空缺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一次。若本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本人可向正安县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申请复检,经同意后可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由复检监督人员和体检考生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复检结果拒绝签字的,由复检监督人员注明情况,视为体检考生认可复检结果。
(十)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正安县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要求资格条件的,视为考察不合格,以及未能按规定提供本《简章》中规定的相关资料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考察的考生,空缺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一次。
(十一)公示、聘用
1.公示
经笔试、现场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正安县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在“正安公安”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查实有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正安县公安局按照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程序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受聘人员的试用期和培训事宜。培训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聘。正安县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对岗位进行调配。
正式聘用人员的工资按照《正安县公安局劳动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实施方案(试行)》执行,同时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应提供准确的电话号码,并保持24小时畅通,以便联系。因考生通讯不畅无法联系,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招聘各环节相关通知事项将在“正安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指定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因未及时关注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考生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需提供户籍证明或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4)对于放宽学历的岗位,在招聘进入正安县公安局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后,需在第一个合同期内提升学历至岗位要求学历,否则解除合同。
(5)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中央、省、市、县疫情防控相关文件要求,考生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接受体温检测,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核对身份证件时应摘下口罩),扫描贵州健康码、行程码。
1.入境考生要满足14天隔离,14天居家观察,并提供在第0、1、3、7、14、21、28天总7次的阴性核酸检测报告。
2.从省外高中风险地区来正考生需满足14天隔离后再14天居家观察,并提供在第0、1、3、7、14、21、28天总7次的阴性核酸检测报告。
3.确诊病例治愈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要满足14天隔离后再14天居家观察,并提供在第0、1、3、7、14、21、28天总7次的阴性核酸检测报告。
4.省外低风险地区来正考生,需持七天内核酸阴性检测报告,持贵州健康绿码、行程码绿码、测温正常。云南省瑞丽市的低风险地区来正考生需提供72小时内的阴性核酸检测报告。
5.省内考生持贵州健康绿码、行程绿码、测温正常。
6.体温测量连续3次超过37.3摄氏度的考生,直接通知卫生健康部门处理。
7.故意隐瞒病情、不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不如实告知情况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8.报名成功后,因个人原因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造成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均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招聘过程如有异议请书面向正安县纪委监委和其他监督部门反映。
七、本招聘简章由正安县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考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1-27917678
附件1:正安县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正安县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4:正安县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加分申请表.doc
文章来源:
http://www.gzza.gov.cn/xwzx/tzgg/202107/t20210708_68953681.html
原文标题:正安县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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